行人嬉闹撞“宝马”车主索要修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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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7:29 法制晚报 | ||||||||
案情:2004年10月29日,在海淀区紫竹院路,某房地产公司司机林某驾驶宝马牌客车正常行驶,适有与同事嬉闹跑入机动车道的刘某同车接触,小客车损坏。为此,房地产公司支付修车费用1.9万余元。交管部门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房地产公司要求刘某赔偿修车费。 时间:6月7日13时
地点:海淀法院第17法庭 作者:范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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