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嫌犯称绑架行为是“要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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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7:29 法制晚报 | ||||||||||
上午10点10分,王永利和同伙被法警带进法庭。 “有的属实,有的不属实!”对于起诉书的指控,王永利并不买账,他不承认自己抢劫和绑架于某,只承认参与了绑架孟某。 “我不认识于某,也没有绑架他。”而据他的同伙黄勇杰在法庭的供述,是王永利要他们帮忙要账,还提供了2辆车和4支枪以及手铐。2004年3月10日晚,他们和王永利一起对于某实施了绑架。 对于被指控的绑架于某及孟某案,王永利在法庭上一再推卸自己的责任,将自己绑架的行为解释为“要账”。 案情回放 今年年初,黄勇杰的朋友王永利请他帮忙向城开老总于某讨账,还提供了2辆车和4支枪以及手铐。随后,黄勇杰等人便开始跟踪于某进行踩点。今年3月10日晚7时,黄勇杰等人尾随于某的奥迪到京顺路孙河大桥时,司机李军突然超车将奥迪别住。被架下车的于某想逃,却被黄勇杰等人用斧子打破头。黄勇杰等人还鸣枪恐吓,将于某绑架到暂住地,勒索600余万元。 作者: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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