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人热水器 无人“认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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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7:29 法制晚报 | ||||||||
22岁小伙子洗澡时身亡 经鉴定安装不当热水器漏电 死者父母索赔33万——— 本报讯22岁的王磊(化名)来京打工,没想到被漏电的电热水器夺去了生命。王磊的父母伤心之余,向房屋的出租者、热水器生产商、销售商提出索赔33万元。今天上午,王磊的父母终于和三被告对簿公堂。
王磊的父亲王景禄痛苦地说,儿子在2004年10月30日晚到两个同乡家吃饭,饭后去浴室洗澡,结果触电身亡,到第二天早晨5时许才被发现。 父亲王景禄认为,房屋的出租人崔文保、该电热水器的销售商石景山华联商厦有限公司、生产厂家宁波顶棒电器有限公司均对他儿子的死负有责任。 第一被告房屋的出租者崔文保说,“我2001年5月11日在石景山华联商厦买的热水器,服务员说管安装,安装之后才给发票,事实上也确实是安装人员上门给我安装后,才给了我发票。” 第二被告石景山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却不承认是商厦负责的安装,他们称只管销售,安装由安装公司或厂家负责完成。 第三被告宁波顶棒电器有限公司在答辩前先向原告表示同情:“不管责任在谁,我们都对原告表示深切的同情,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愿承担。但我们厂家在北京没有安装部门,原告也没有安装单能证明是我们安装的。” 由于热水器由谁安装成为本案焦点,因此法官表示,为查清此事实,希望双方继续举证,法庭也会对此进行调查。 案情回放 2004年10月30日晚,王磊与同乡沈龙、许青一起吃晚饭、玩电脑至深夜。后王磊去浴室洗澡,沈龙、许青上床睡觉。王磊洗澡时触电身亡。次日早晨,沈龙、许青才发现。报警后,法医鉴定“王磊符合触电身亡”。海淀公安分局委托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对王磊洗澡浴房的电热水器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该热水器安装不符合厂方要求及国家标准,具备触电条件。” 王磊父母将房主及热水器生产商、销售商起诉,要求赔偿33万余元。 作者:杨京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