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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国家电养七彩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7:5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为了养殖七彩鱼,郑某竟盗窃国家电力,共计价值15770.92元。昨天,虹口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郑某申请了营业执照,借了房,办了一家“七彩鱼养殖场”,以养殖七彩鱼为业。养殖七彩鱼的鱼池需要30℃恒温,因此需对每个鱼池都要用电加热棒进行加温。为了“节约电费、节约成本”,郑想到了偷电,他采用插接“u”型电线跨接电表
的方法,盗窃国家电力。案发后,郑退赔了全部赃款15770.92元。

  顾琼 徐进(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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