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新街口要“退耕还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8:13 扬子晚报 | ||||||||
本报在4月中旬对新街口地区机动车停车难的连续报道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是一些商家擅自侵占了地下停车设施改做商业,加剧了新街口停车难题,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管理。这一建议现在终于有了回音:昨天,南京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和白下区政府宣布,从即日起开展新街口地区地下停车场专项执法检查,要求侵占地下停车场(库)的商家“退耕还林”,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加以处罚。
在对新街口管理办公室采访中,记者获悉,规划和交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审批时,都明确要求建筑留有足够的地下空间,除了设备用房外,都用来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但在建筑物投入使用后,不少商家出于利益考虑,逐渐侵占了停车空间,改做商业。像现在时尚莱迪地下商场,原本靠近洪武路的区域是非机动车停车场,可以停放2600辆非机动车,但现在全部被改成商铺出租。 交警二大队大队长范保平说,新街口平时日均停有8000至10000辆自行车,双休日超过12000辆。现在可以使用的破布营停车场能停20003000辆,沃尔玛和中央商场间能停2000辆,沃尔玛地下能停近2000辆。按照现在的规模,平时缺口4000辆,双休缺口6000辆。而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都应按照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库),不得在单位外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停放车辆。 南京市交通规划研究所钱总工程师告诉记者,《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规定,在老城区域内,商业场所、餐饮娱乐场所每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就要安排预留6个非机动车车位,规划部门在审批时严格审定过。但在实际使用中,使用单位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将原本的预留配置挪作他用。他透露,1997年他们曾点名罚款中央商场,但是商场方面根本不为之所动。没有人愿意将地下商场转建成自行车停车库。其实自行车有序停放的关键还在于后续管理。 “这次执法就是要商家们将地下停车空间‘退耕还林’!”范大队长说,6月6日起开始对新街口地区地下停车场实施专项执法检查。范围为:东起洪武路,南起淮海路、石鼓路,西至王府大街,北至中山东路、汉中路围合及道路两侧地下停车场。检查分阶段进行,首先是要求商家填写登记表,全面调查停车场建设、面积等基本情况,包括规划部门、交管部门对该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同时提供:停车场的规划核准图、关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批准文件、变更用途的说明材料、批准文件等资料。限期整改后,仍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库)的,将由规划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补建。停车场(库)停用或改变用途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停用或改变用途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五元处以罚款,责令限期恢复。先才 赵霞 明明 冯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