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受贿,项目亏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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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8:3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中建八局第三建筑公司淮安分公司淮钢项目部代经理庄某,被南京栖霞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去年11月,中建八局纪委在调查淮钢项目亏损问题时,找到该项目代经理庄某,在纪委他交代了受贿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经审理查明,2001年9月,庄某利用担任中建八局第三建筑公司承包的江阴长江大桥跨越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之便,收受砂石供应商送出的好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