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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将有专门档案,承租公房有望减免70%租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8:3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家庭人口、家庭总收入、人均收入、租住公有住房……即日起,全市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都将有一份如此详细的困难职工档案,同时在就业、子女升学、住房等方面获得市总工会提供的各项救助与减免。

  记者从南京市总工会了解到,此次入档的困难职工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职工本人患有重大疾病且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特困职工。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即日起可到所在单位工会报名、填写特困职工建档登记表,并在今年6月底前将登记表上报至市总工会,通过审查后市总工会将为这部分困难职工建档。

  入档后的困难职工可从工会获得以下救助的项目:对关系到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的水、电、气等价格上调时,给予享受城市低保对象同等的补贴;对有就业愿望、就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市、区县总工会职介机构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岗位;市总职工互助互济会通过建立和完善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及康乐、康安等险种,缓解困难职工看病难的问题;低保、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在考取公办大学后,由市总工会发放一次性助学金,对困难职工家庭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学杂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费生标准减免50%或酌情全免;建立工会节日送温暖基金、助学基金和日常救助基金,对特困职工给予相应救助;对承租公有住房的市级特困职工家庭,仍按市政府相关规定给予减免70%的租金。(姜晶晶)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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