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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光配镜你有证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9:05 黑龙江日报

  本报6日讯今天是第十个全国爱眼日。我省将对眼镜验光员、定配工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省从事眼镜验光及眼镜定配工作的人员,都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从2006年6月1日起,他们必须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上岗或继续从业。这是记者从省眼镜行业协会了解到的。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有500多家眼镜经营企业,但其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具备医
疗知识的人只有1/3左右。因此经常发生配镜度数不准确,损害消费者视力的情况。

  省眼镜行业协会还率先在全国眼镜行业实施了“先行赔付”制度,即消费者在配制或购买眼镜后,因眼镜产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受到损害,而眼镜协会会员单位拒绝、拖延或无力赔偿时,经当地眼镜产品质检站认定后,该协会将先行向消费者进行赔付。(黑龙江日报)

  作者:黄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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