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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聚会露富跌进“小姐”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0:19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秋砚 记者 帅勇)得知好友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找来“小姐”,布下嫖娼陷阱,然后拍下嫖娼镜头实施敲诈。日前,被告人石磊等3人被栖霞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3年到5年不等徒刑。

  今年28岁的石磊是栖霞当地人,曾因盗窃先后两次被判刑。但他出狱后,仍与一些小混混纠集在一起。2003年年底的一天,石磊和平时关系不错的王贤峰、陈雨、张虎(化名)
等4人相约到栖霞某饭店喝酒。当天中午12时许,石磊等人几杯啤酒下肚后,石磊抱怨说快过年了,却没得钱用。此时,张虎却说,他以前做生意赚了不少钱,并称哥们要是有困难尽管开口。

  石磊等人得知张虎有钱后,遂产生敲诈念头。事后,石磊和王贤峰、陈雨3人趁机决定找来“小姐”送到张虎房间,让其嫖娼,再趁其不备拍下照片敲诈。不久,石磊等人将喝醉的张虎扶到饭店客房休息,并让陈雨找来“小姐”。大约10分钟后,石磊等人拿着照相机闯入房间拍下了张虎的嫖娼照片。第二天,石磊等人以有张虎嫖娼照片为由,向其妻敲诈1万块钱。去年11月初,石磊等3人先后落网。

  法院还查明,石磊等人从去年7月起,先后分6次对多名受害人实施敲诈,共获得赃款1.5万余元。

  (编辑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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