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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宗“摇头丸”走私案在佛山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0:20 法制日报

  废钢铁中夹藏452公斤摇头丸

  全国最大宗“摇头丸”走私案在佛山开审

  本报佛山6月6日电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陈笑尘今天上午,全国最大宗“摇头丸”走私案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富强、叶志雄、陈鹏飞三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去年7月至10月间,被告人赵富强、叶志雄先后多次伙同荷兰籍华人郝白莱(另案处理),密谋在进口废钢铁中夹藏“摇头丸”走私入境,由郝白莱负责联系境外发货,赵富强、叶志雄负责在境内找人办理报关进口事宜。之后叶志雄找到被告人陈鹏飞,由陈委托他人办理报关进口手续,二人商定待两个装载废钢铁的货柜进口以后,由叶志雄等人把其中夹藏的走私物品先行提走,废钢铁由叶和陈处理。赵富强、叶志雄、陈鹏飞还租借了用于卸货的场地。

  去年9月,两个装载废钢铁的货柜由荷兰鹿特丹港起运,于10月12日抵达佛山市南海区三山港。三天后,由陈鹏飞找人联系报关公司向三山港口岸申报进口。同年11月10日,海关工作人员在对上述两个以废钢铁申报进口的货柜进行查验时,查获了380包用塑料袋包裹的片剂状“摇头丸”。

  经检验鉴定:上述片剂净重452781克,检出“3,4-亚甲基二氧基-N-甲基安非他明盐酸”和“盐酸甲基安非他明”。公诉机关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毒品罪。被告人叶志雄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走私罪,应当从重处罚。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均矢口否认。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另行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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