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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0:48 北京日报

  工作人员违纪可被判刑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高考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纪行为包括: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积分误差的;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卷的;擅自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情况的;其他违反监考、评卷等管理规定的行为。

  “枪手”可被所在单位开除

  在高考中充当或雇用“枪手”者都将受到严肃处理:替他人考试者可被所在单位开除,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高考者各科成绩无效。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高考,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使用手机取消各科成绩

  考生如在高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将被取消各科成绩。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此种行为属于考试作弊,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均无效。

  考试作弊行为还包括: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等。

  违纪将被取消该科成绩

  高考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试违纪行为包括: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等。

  (均据新华社)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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