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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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0:48 北京日报 | ||||||||
1998年,上海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节能行政执法机构———节能监察中心。该中心由原从事节能技术服务的事业单位上海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改组而成。上海市规定,节能监察中心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付,不向被监察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经过地方立法授权,节能监察中心具有行政处罚职能。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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