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不达标 停止招投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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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1:2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周沐辉)昨日,西安市城乡建委在西安市北郊一工地召开建筑行业创卫现场会,同时规定:新城等11区所有沿街建筑工地必须设立“文化墙”;对创卫不达标的建筑企业,本地的停止招投标,外地的清除出西安市场。 据了解,今年西安市大约有1000多个建设工地同时开工建设,大面积的开工建设给西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随着西安“创卫”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西安市城乡建委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规定,在原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城六区的基础上,新近要求临潼区、长安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内的所有沿街建筑工地,也须落实创卫城市建筑工地责任制,必须设立“文化墙”,并纳入创建文明工地考核。 昨日上午,西安市城乡建委召集全市建筑行业相关单位在建筑工地召开现场会,并成立“建筑行业创卫学校”。现场会上,城乡建委主任史健生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在施工现场的围墙及临街建筑工地设置“文化墙”,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在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措施,建筑垃圾的清运,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的设置管理都必须符合建筑工地创卫标准。史健生表示,今后西安市将把建筑工地创卫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和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督范围内,实行严格管理。建筑工地创卫不达标,除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一律停止招投标;如果是外埠的企业,则坚决清出西安市场,不能承接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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