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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 可恼 炸弹恐吓 可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1:2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赵纯瑜 通讯员 季安生)为讨回被欠的工钱和被扣的建筑机械,宝鸡市人刘某竟在他人住房前后门分别安放爆炸装置并印制恐吓信相威胁,案发后其向公安机关自首。日前,被告人刘某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刘某系宝鸡市人。2003年4月2日,刘某与家住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办的张某签订了建房合同,约定当年6月10日全部完工。后因“非典”的影响而延误了工
期,张某以此为由,拒向刘某支付部分工钱,并扣下刘的建筑机械。刘某多次上门讨要未果。2004年12月22日晚,刘某用私藏的六枚雷管和导火索制作了两组爆炸装置,分别放置在张某家的前门和后门,并印制恐吓信相威胁,扬言不给工钱和设备就要炸掉张家的房子,当时张某家有许多租住户,刘某的行为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恐慌。警方介入调查后,刘某于同年12月28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刘某在讨要工钱和设备无果的情况下,不能正确对待民间纠纷,非法组装爆炸装置,并将两组爆炸装置放置在他人住宅前后门,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鉴于刘某有投案自首和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日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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