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爹因干儿子偷拿自己香烟将其活活打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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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2:07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陈偲) 就因为干儿子酒足饭饱后“拿”了自己3条香烟,而这烟也是自己趁人不注意从别人那里“拿”的,流浪汉王金纯把25岁的干儿子活活打死。昨天上午,王金纯在广州中院受审。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王金纯是东北人,平时在广州以捡破烂为生,案发前半个月,王金纯认识了外号“小湖南”的流浪汉唐某,因年龄相差较大,25岁的唐某认王金纯作干
2004年11月22日中午,王金纯在环城高速公路运城市场附近准备了些酒菜,顺便叫上干儿子唐某在自己搭的窝棚里喝酒。 吃饭的时候,王金纯拿出一条烟卖弄。据王在庭上交代,这烟是他从与他一墙之隔的另一个捡破烂的同行“天津”那里“拿”来的。因“天津”养了两条狗,王金纯盘算找个机会将“天津”的狗给“打”了。案发前一天,王金纯到“天津”的棚子里“打”狗,没打着狗,却发现了十几条烟,于是顺手牵羊“拿”走了。 两人喝酒聊天到下午,唐某见桌子旁边还有十几条烟,便建议“干爹”把烟卖了买酒喝,但王不答应。又坐了一会,大约5时许,唐某起身离开,刚走出20多米,王金纯忽然发现唐某手中拿了东西,仔细一看正是他的香烟,于是马上追出去。 “当时很生气!不就3条烟吗,他要还能不给?他偷东西,我就打他嘴巴。”王金纯在法庭上这样描述他打人的原因。挨了两嘴巴的唐某很不服气,就骂了王金纯几句。王金纯火了,抬腿踢了唐某两脚,又顺手捡起一块砖头砸向唐某的头,之后便扔下受伤的“干儿子”扬长而去。 第二天,人们在运城市场附近的绿化园里发现了面部已经模糊不清的唐某的尸体。后经法医鉴定,唐某头、胸、背及四肢多处受伤,面部及眼睛被钝物打穿后伤重死亡。 检察机关指控王金纯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情节恶劣,应当依法惩处。在庭审时,王金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从来没有想过会打死“干儿子”。 本案还在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