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女歌手未遂 河南“花心主持”被判2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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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2:47 中国新闻网 | ||||||||
利用自己曾经做过影视歌手大赛主持人的便利条件,赵发强以试镜为由将歌手骗至恋歌房欲实施强奸,后因遭遇反抗强奸未遂。日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发强有期徒刑两年。 赵发强系郑州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招聘职员。2004年11月,赵发强在担任河南省首届影视歌手大赛主持人期间,认识了23岁的参赛歌手赵某,遂通过报名单暗记下了赵某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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