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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女歌手未遂 河南“花心主持”被判2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2:47 中国新闻网

  利用自己曾经做过影视歌手大赛主持人的便利条件,赵发强以试镜为由将歌手骗至恋歌房欲实施强奸,后因遭遇反抗强奸未遂。日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发强有期徒刑两年。

  赵发强系郑州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招聘职员。2004年11月,赵发强在担任河南省首届影视歌手大赛主持人期间,认识了23岁的参赛歌手赵某,遂通过报名单暗记下了赵某的工
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今年1月21日晚11时许,赵发强谎称自己可以让赵某试镜,约赵某到某恋歌房一包房内唱歌。在唱歌过程中,赵发强对赵某动手动脚。遭到拒绝后,赵发强又尾随赵某到郑州市未来大道一家美容店内,欲与赵某发生两性关系,遭到赵某的强烈反抗。赵某用钥匙将赵发强的左额扎伤并大声呼救,未来花园保安闻讯赶到现场,将赵发强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潘华任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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