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杀害6名妇女后奸淫尸体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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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6:0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邱伟)有过前科的北京市农民王宝增为报复社会,杀害6名妇女并侮辱尸体,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王宝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1997年1月至2004年2月,王宝增先后在通州区城关镇、永顺镇、八里桥,朝阳区管庄等地拦截6名妇女,并用纱巾、尼龙绳等物将这6名妇女勒死,并对其中4名妇女的尸体进行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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