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站强收保护费法庭上称是辛苦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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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22:21 法制晚报 | ||||||||
涉嫌敲诈勒索5.6万元受审——— 本报讯因为涉嫌在六里桥向长途运营的司机强行收取保护费,今天上午,河北人刘某在丰台法院的被告席上痛哭流涕地接受审判。面对检察机关指控他和同伙范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刘某却将自己收保护费的行为解释为收“劳务费”。
“我没有暴力威胁,也没有收到那么多钱!”刘某在法庭上说。刘某表示每月他大概收1500余元,而他的表弟范某往黑车上喊客,喊一个司机就给他10元钱,收的是“劳务费”、“辛苦钱”。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11月至2005年1月间,刘某伙同范某等人在六里桥长途汽车站院内及附近,采用言语威胁、暴力恐吓等手段,强行收取30余人的“保护费”,共计人民币5.6万元。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