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设立小金库十年敛财四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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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22:2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从一名出纳员慢慢做到中国非金属矿工业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的肖仁国,在案发前的10年间采取设立小金库等违法手段,骗取和侵吞公款数额竟高达近400万元。今天上午,肖仁国被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查,1993年10月至1996年7月间,担任财务部副经理的肖仁国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应收款截留至其擅自以公司财务部名义设立的“小金库”内,后以差旅费等名义侵吞达73万余元。
1995年1月至12月间,又擅自从“小金库”侵吞公款35万元,肖仁国还采取涂改票据编造委托付款证明的手段,形成虚假借款骗取公款146万余元。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