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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小学招生方案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0:00 温州都市报

  鹿城区教育局昨天召开2005年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今年报名时间提前

  鹿城区小学今年招生报名时间确定:

  报名时间:200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两天。较去年报名时间提前20天(去年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5日)。

  补报时间:2005年6月18日至6月19日两天。

  到施教区报名的适龄儿童

  下列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本辖区施教区学校报名并领取“新生报名登记卡”。

  (1)鹿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或绿卡暂住证、房屋产权证及儿童免疫证报名;

  (2)“农嫁城”子女,持父母房产证、户口簿和父母结婚证、儿童本人出生证及免疫证报名;

  (3)现役军人或市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持父母单位或企业有效证明(含市人事部门证明)、户口簿、儿童本人出生证、免疫证报名;

  (4)华侨、华人子女,持父母原籍户口证明、鹿城区侨办证明和现委托监护人手续、户口簿、儿童本人的护照、免疫证到父母原籍所在地的施教学校报名;

  (5)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凭区级民政、计生、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及免疫证,到现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施教学校报名。

  到鹿城区教育局报名的适龄儿童

  下列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鹿城区教育局报名处报名并领取“新生报名登记卡”,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1)具有市区常住户籍的无房户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儿童免疫证到鹿城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办公室报名;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自6月10日以后从外市区迁入的,凭户口簿、产权证、儿童免疫证到鹿城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办公室报名。

  旧城改造拆迁户的适龄儿童

  旧城改造拆迁户的适龄儿童

  报名办法:

  (1)已安置的拆迁户凭拆迁协议书、户口簿、房款缴费发票、儿童免疫证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2)未安置的拆迁户凭拆迁协议书、户口簿、儿童免疫证到原拆迁地施教区小学报名,确需跨原施教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到原拆迁办报名登记;

  (3)仅签订临时拆迁协议书的拆迁户,凭原产权证、临时协议书、户口簿、儿童免疫证到原拆迁地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办,统一由市房管局核实后,再由区教育局招生办予以安排;

  (4)货币安置的拆迁户,自拆迁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在一年内未购买房屋者向拆迁办报名,满一年后尚未购买房屋者(无房产)向区教育局招生办报名,予以统筹安排;

  (5)拆迁户除上述四种情况外,一律向拆迁办或房开公司报名,由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

  流动人员子女报名条件

  流动人员子女确需在鹿城区借(寄)读的,根据浙江省(浙政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在暂住地申请就学必须具备: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含一年);(2)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凭原籍户口簿、暂住证、务工证、适龄儿童免疫证到鹿城区外来适龄儿童就学专门学校报名。

  今年鹿城区外来适龄儿童专门学校设在:光明小学、山巨江小学、五星小学、土羊田小学、丁字桥小学、双岙小学、育才小学、双屿民工学校、益民民工学校。

  下列产权不能作就近入学依据

  1、儿童父母另有房产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证;2、营业房的产权证;3、新购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而居住时间未满三年的房产证;4、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的产权证。户籍或产权变动审定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10日。

  部分小学施教区调整

  今秋鹿城区部分小学施教区范围调整如下:

  府东路以西,学院路以北,西以洪殿河流为界,黎明东路以南内居民住宅划归上陡门一小辖区招生。

  府东路以西、锦绣路以北、车站大道以东、学院路以南内居民住宅划归上陡门二小辖区招生。

  过境公路以南、翠微大道以西,黄龙一号地块及新世界新家园居民住宅划归黄龙二小辖区招生。

  招生范围和对象

  今年鹿城区小学招收199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下列各类适龄儿童入学:

  1、持有鹿城区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绿卡暂住证;

  2、父母中的一方出生于鹿城区并持有鹿城区常住户口(俗称农嫁城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系鹿城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市政府引进人才;

  4、父母系在鹿城区合法出国并有足够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

  5、除以上四类对象以外,确因特殊原因要求在鹿城区借(寄)读的适龄儿童。

  招生原则和办法

  人户结合,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安排。

  户籍在鹿城区,其父母的户籍地址与房产权证的地点相一致(含产权持证人系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儿童及父母与上述产权人长期居住在一起,经查实又确无其他住房)的按区教育局规定的施教区由学校负责做好报名入学等工作。

  户籍在市区,但户籍和住址不一致的,以适龄儿童父母产权(不含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为依据,由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负责做好报名入学工作。

  户籍在市区,但儿童父母不具备有效房产证明的(称无房户)或2005年6月10日之后完成产权办理的,由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非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自行到附近学校申请借读,也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借读。郑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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