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大学生为10元钱抢劫杀人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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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1:2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大学刚读了一年,21岁的陈立宏因为犯罪就在昨天走完了他的一生,被执行死刑。 陈立宏,在北京某软件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不仅将父母每个学期给的六七千元钱花光,还先后向一台球厅老板借款近5000元。由于还不上钱,陈立宏便想去抢劫。去年6月5日10时许,陈立宏准备去朝阳一小区的同学家时,发现小区9号楼女住户武某家房门开着。他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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