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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人赌博不受法律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3:47 新京报

  借钱给人赌博不受法律保护

  赖先生:我向一朋友沈某陆续借了10多万元,结果钱全部赌博输掉了。现在,沈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我会面临什么后果?

  海淀区四季青乡法律服务所:如果对支付令存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书
面申请,终止督促程序。以避免支付令生效后,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借贷是正常的借贷关系,不同于赌博人之间相互输赢而欠下的债务。现实中,有的人借了钱参加赌博,后输了或者被公安机关发现而没收,这种情况下借钱赌博的人,不能拒绝偿还债务。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不保护赌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是为赌博而仍然出借,其借贷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但债权人不知情,却是一种正常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的10余万元,不是赖某与沈某之间相互输赢的赌资,每一次借款应区别对待。如果借款时沈某知道是用于赌博的,那就不受法律保护。

  本报记者 廖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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