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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条能否代替单位欠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3:47 新京报

  个人欠条能否代替单位欠薪

  姚先生:去年,我带着20多个同乡在一工地工作了一年,但对方欠了3万元工资至今未给。我手上有对方写的欠条,是找我们干活的人写的,有那个人的签名,还有还款保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受理吗?

  宣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只能帮助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纠纷,对这种以个人署名的欠条,无法办理。农民工们一定要注意保障自己的权益,必须直接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否则只能到法院上诉。

  本报记者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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