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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遭绑架 儿“耽误破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4:58 华商网-华商晨报
父遭绑架 儿“耽误破案”(图)
犯罪嫌疑人王强被抓获

  本报记者 王辉 摄

  晨报盘锦讯(记者 王辉)昨日上午,当被害人已经高度腐败的尸体被打捞上来时,嫌犯深深低下了罪恶的头……

  “如果当事人早点报案,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了。”这起震惊盘锦的绑架杀人案件启示人们,决不可轻易纵容犯罪分子。

  父亲遭绑架 儿拿钱“赎人”

  据警方介绍,5月27日10时许,家住兴隆台区的姚成(化名),突然接到父亲姚天明(化名)打来的电话:“快给我准备5万块钱,快点!”

  不一会儿,姚成的手机再次响起,还是父亲的手机号,却是一个陌生而严厉的声音:“把5万块钱准备好,放到中兴商城前面的天桥(无人通行,已废弃)北侧。”

  姚成意识到父亲被绑架了,救父心切的他拿着5万元现金,独自踏上了天桥。“好,把钱放下,转过身,别回头,一会你父亲就到家了……”姚成按照歹徒的指示,把现金放到了天桥上。

  当天晚上,父亲一直没回来,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姚成的心头。近30个小时过去了,坐卧不安的姚成于5月28日16时来到渤海派出所报案。

  两次被传唤 嫌犯终开口

  此案引起盘锦警方的高度重视,兴隆台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宏伟下令:“不破案不收兵!”

  狡猾的歹徒每次都是用姚成父亲的手机打电话,警方无法查到歹徒的线索。姚成送钱时,是惟一一次可以与歹徒接触的机会,因为没报案,被错过。

  警方对姚天明的朋友进行调查时,一个叫王强的小伙浮出水面。因为此人曾帮姚天明索要过外债。

  5月29日,警方第一次传唤王强。王强很配合,显得很坦然。但在接下来的调查中,警方发现王强作案的嫌疑越来越大。6月6日,警方第二次传唤王强,王强终于交代了作案经过。

  借钱遭拒绝 绑架“忘年交”

  原来,30岁的王强是黑龙江人,3年前来到盘锦,与57岁的姚天明去年相识,曾多次为姚讨债。大约半个月前,他向姚借2000元钱,遭到拒绝后便产生报复心理。

  5月27日8时30分,王强将姚天明骗至家中,胁迫姚天明给其子打电话要钱,顺利拿到钱后,王强用铁棍将姚天明打昏,又用脚踩其脖子,后将其尸体装进编织袋,午夜时分沉入自己暂住房旁边的水渠。

  昨日8时30分,民警押着王强指认抛尸现场。尸体被打捞上来的瞬间,王强转过脸,深深地低下了头……

  “如果早点报案,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办案民警告诫市民,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报警,以免造成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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