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客户资金120万元 遭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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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7:06 成都日报 | ||||||||
查看今日PDF版内容 PDF版阅读说明 挪用客户资金120万元 遭起2005-6-8 4:05:17
(锦法记者朱光泽)锦江法院日前审理一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挪用客户资金120余万元的案件,锦江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决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9年、被告人闵某有期徒刑6年。 2001年9月,被告人唐某的朋友杨某向被告人唐某借款。唐某利用担任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某营业部大户管理员,掌握客户交易密码及资金密码的职务之便,于2002年8月至2004年3月期间,以代客户取款的名义,从其管理的7个私人资金账户中多次取款共计77万多元。 2001年9月至2002年12月期间,由被告人闵某提供其所管理的私人资金账户的交易密码及资金密码,被告人唐某以代客户取款的名义从中多次取款共计9万元。被告人闵某以同样的方法从被告人唐某提供的私人资金账户中多次取款共计30余万元。被告人唐某、闵某取出的上述款项均借给了杨某使用。 首 页 要 闻 国内要闻 国际要闻 城市报道 区县报道 社会新闻 体育报道 财经报道 证券报道 文艺报道 副 刊 专 刊本网站信息由四川新闻网维护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2005成都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