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南京低保标准提高到260元 比现行标准增加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7:50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昨天,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将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从现行的240元提高到260元,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从今年7月1日起,原来10个区(玄武、白下、秦淮、鼓楼、建邺、下关、栖霞、雨花台和原浦口、大厂)的城市居民低保标准将从目前的240元上调到260元,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和原江浦县、原六合县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他们自行调整。南京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市低保经过这次提标后,在全省13个城市的低保标准中仅列苏州之后,与无锡、常州标准相同。因为苏州下月起,其低保金将由原来的260元增加到300元。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新老对象的审核、审批和资金拨付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和保障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份,南京市的城市低保对象有7.37万人,月人均补差108元,今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211万元。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提高此次低保的标准,物价上涨依然是首要因素。记者了解到,此次低保标准上浮将使南京市、区两级财政在今年下半年增加800余万元的投入。

  来源:南京晨报(来源:国际在线)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