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全面清理整顿畜禽屠宰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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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7:5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秀巍)6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实施《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我市将分步实施,全面清理整顿畜禽屠宰市场,力争今年年底前消除畜禽私屠滥宰现象,县(市)所辖乡镇全部实行生猪定点屠宰。 180天内不达标责令停业
按照《通知》要求,今起我市将排查登记全市所有畜禽(除生猪外)屠宰场,对硬件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将按规定履行定点审批手续;对硬件不达标的企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180天内要求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责令停止屠宰活动。对未达标继续从事屠宰活动的,将按私屠滥宰予以查处。《通知》还首次明确各部门在清理整顿屠宰环节的职责,即对在农贸市场内擅自屠宰畜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在城市街道或居民生活区内(室外)擅自屠宰畜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清真屠宰点需配专业人员 据介绍,由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县(市)以上全部实行了生猪定点屠宰,《通知》要求,年底前,县(市)所辖乡镇全部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审查确定。同时,因我市建成区羊、鸭、鹅的消费量比较大,我市可不受季节限制全部实行定点屠宰,各县(市)具体定点屠宰的时间可根据当地的饲养、生产和消费情况自行确定,并上报备案。 《通知》规定,设立清真畜禽屠宰定点场要按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且充分尊重清真饮食习俗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屠宰;原各类畜禽屠宰场(除生猪定点屠宰场外)必须重新申请登记、备案,经审查验收合格后,报所在地的市或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办理相关证照和定点屠宰标志牌,才能从事屠宰经营活动;各类畜禽定点屠宰场运输畜禽产品,必须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式吊挂车辆,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严禁裸露运输造成二次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