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穿二楼地板员工跌成重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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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8:38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一外地民工刚到一家连锁店工作,当晚就一脚踏穿该店二楼地板,掉到一楼,摔成重伤。日前,在杨浦法院的调解下,该店的投资公司赔偿了该民工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万元。 去年12月24日,来自江苏的孙某经人介绍到一家连锁店当理货员,说好吃住都在店内,每月工资600元。该连锁店一楼是店堂,二楼是宿舍,当天孙某就拿到制服被安排上岗,并
孙某诉称,该连锁店安排其住宿二楼,却未告知该二楼部分楼板为空心石棉板铺设,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以致他踏空摔伤。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孙某和连锁店的投资公司达成上述协议。 李学兵 忻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