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房贴假离婚妻子另结新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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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0:20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为了让丈夫领到11万元的房贴,夫妻俩决定假离婚,协议将已有住房分给妻子。可丈夫领到房贴后,妻子却另结新欢,并拒绝归还房产。 刘强和王晓燕是大学情侣。毕业后,王晓燕分在了本市某事业单位,刘强则进了广州路上的一家合资企业。2000年,两人结婚,王晓燕以公积金贷款6万元,刘强也以自己的名义贷款8万元,在白下路买了房子。
2003年年底,刘强被提拔成了中层干部。按公司规定,中层干部可根据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分到房贴。刘强算了笔账,他在公司干了5年,可以领到11万元的房贴。夫妻俩商量了一下,决定用这笔钱买辆车。 第二天,刘强喜滋滋地去公司财务部查房贴时才被告知,已购住房者不得申领房贴。刘强告诉记者,眼看要到手的11万元就要“飞”了,他非常着急。后来,妻子王晓燕想到了一个办法。刘强说,王晓燕提出假离婚,房子归她,等领到了房贴再复婚。 “我当时并没同意。”刘强说,但面对11万元的诱惑,他还是和妻子在去年4月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房子归王晓燕,因为是“假离婚”,刘强和妻子没有分割财产,只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下了“财产协商解决”几个字。 此后,刘强在外租了间房子,平日与王晓燕分居,只在周末才回白下路的家里。 起初,他俩跟“周末夫妻”一样,感情很“保鲜”。但渐渐地,刘强发现王晓燕对自己越来越冷淡,周末也常以加班为由不让刘强“回家”。 去年9月,刘强几经周折,终于领到了11万元的房贴。拿到钱后,刘强立即找王晓燕商量复婚的事。刘强告诉记者,起初,王晓燕一直以影响不好推脱,他也没往心里去。但今年2月,他回白下路的“家”时,发现门锁被换了。邻居告诉他,房子在半个月前已经被王晓燕卖给别人了。后刘强通过王晓燕的朋友了解到,王已有新欢,就快结婚了。 房子被卖了,前妻也要嫁人了,自己虽得到了11万元的房贴,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据了解,刘强已经委托了律师,准备向白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分财产。 昨天,刘强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而刘强去年4月离婚,至今已过了一年,所以法院可能不予立案,刘强的维权前景并不乐观(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南京日报记者 朱晓露 (编辑 小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