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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龄童“吞枪”险酿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0:3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肖海波)一把3厘米长的微型玩具小枪被6岁的奇奇吞下,又卡在喉中,妈妈急得跑出去叫人,旁边的小伙伴则伸手把微型小枪给拔了出来。这惊险一幕,祸首就是商家赠送给孩子的小玩具。

  小塑料枪卡住了喉咙

  6月7日,家住西后地朱雀东坊的王女士受托代为照管朋友的小孩,家里还有她刚刚6岁的孩子奇奇。两个孩子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时至中午,王女士到厨房做饭,没过多久就听见朋友的小孩在叫喊,奇奇把枪吃下去了。王女士扔下手里的菜刀跑过去看,只见奇奇张着嘴,隐约能看见一个黑色的小东西。情急之下,她跑出去叫邻居来帮忙。等到两个大人跑过来,却看见朋友的小孩手里拿着一把3厘米左右的微型小塑料枪,6岁的奇奇说,我把小枪含在嘴里玩,后来喉咙就痛了,是小哥哥帮我拔出来的。

  面对大人的惊讶,朋友的小孩不以为然地说,以前我也把一个小玩具含在嘴里,不小心卡住了,当时妈妈没在,就自己拔出来了。当日下午2时,王女士让记者看了那把险些被孩子吞下的微型小枪。让记者意外的是,包括这件微型小枪在内的一套玩具并不是买来的,而是“六一”前后去饭店吃饭时获得的赠品。王女士说,她家里这类赠品还有七八套。这些赠品有一个共同之处:根本没有警示说明,明显违反了2004年10月1日实施的《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

  送出去的隐患背后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对安全标识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和说明,对一些小零件和含小零件或者弹珠、小球的玩具,在玩具或者包装上应有明文警告或者直接贴上年龄警告图标,否则即被视作不合格。在玩具商店比较集中的康复路一带,工商人员就曾没收了成批违反安全规范的玩具。

  记者走访了本市20多家玩具经营场所之后看到,明显违反规范的玩具很少。但是在一些个别商店里,不时可以见到违反规范的玩具。据了解,这些玩具都是作为赠品来吸引顾客的。在南门内一家餐厅里,服务员还赠送给记者一套塑料玩具,据说这种做法眼下很普遍。至于玩具来源,有些是玩具商来联系并送货上门的,有些是自己采购的。这种属于赠品的玩具不要说警示标志,就连使用说明都很罕见。当记者告知《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的要求时,餐厅的负责人非常吃惊,连声说自己没有经营过玩具,对此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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