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货员捡到顾客信用卡疯狂消费被判2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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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0:55 东方早报 | ||||||||
郑小姐在静安寺某大型商厦购物时,不慎将长城信用卡遗忘在商厦内。捡到信用卡的商厦女营业员胡海霞串通在淮海路某商店工作的韩海燕,用信用卡消费近2万余元。日前,静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胡海霞、韩海燕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去年12月17日,胡海霞在工作的商厦内捡到郑小姐的信用卡,信用卡上有郑小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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