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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路上几多辛酸 纠纷:证据确凿仍难关重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1:48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彭宁莉荔浦县的李忠到广东打工,工伤纠纷6年未决。南宁有没有‘李忠“呢?据记者了解,每年因工伤诉至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纠纷也不少。记者昨日采访了3名工伤纠纷的当事人,从他们的索赔经历中,或许能品出这条索赔路上的些许滋味。

  证据确凿难关重重

  李先生原为南宁市某娱乐城有限公司的电脑灯光调光员。2003年7月24日晚11时许,正在歌舞城里查看电脑灯情况的李先生,在经过歌舞厅中的台阶时,不慎被东西绊倒,从楼梯上摔下受伤,当晚便被工友送进广西中医学院一附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左髌骨粉碎性骨折。在多次交涉下,公司虽然给他支付了9000多元医药费,但他惊讶地发现,在为娱乐城工作的6年时间里,娱乐城竟没给他购买任何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2004年8月10日,李先生经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为工伤,同年12月30日,经南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确认为劳动功能障碍八级。2005年1月13日,李先生据此向该娱乐城公司提出工伤赔偿的要求,遭到公司的拒绝。为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1月27日,李先生来到原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请求裁定该娱乐城公司支付他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约4万余元(后该娱乐城更名为“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5月13日,仲裁委裁决该餐饮娱乐公司支付李先生被扣发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46095元,并裁决娱乐公司为李先生补办从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昨日,李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该娱乐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他认为自己证据理由确凿,对自己胜诉很有信心。

  25年索赔路未见尽头

  当记者第一次看到75岁的老申时,老申伸出右手礼貌地与记者握手,记者才猛然发现老申的右手竟只有3个指头。而这一切,都缘于25年前的一场事故。1980年12月31日,身为广西某机械施工公司职工的老申在公司开展的学雷锋活动中被电刨无情地截去了右手拇指和食指,遭遇恶运的他更没想到,公司不承认他是工伤。直到1992年5月18日,经原南宁市劳动局调查,确定老申的伤为“因工重伤事故”,此时,老申已经退休9年。但由于这份工伤确认并没有对伤残的等级进行鉴定,转眼又十年过去了,在律师事务所的援助下,南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于2002年9月鉴定老申的工伤为“伤残6级”。老申怀揣着这份伤残等级鉴定书来到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一次性工伤补偿,2003年7月23日,他收到了社保局告知其不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补偿对象的复函。看着自己苦盼21年后得到的这份伤残等级鉴定书,竟无法申请到补偿,老申一怒之下将区社保局告上了法庭。2004年2月20日,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由于老申的工伤事故发生时,《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尚未实施,故不能适用该《办法》享受一次性残废补偿金和离岗退养人员的残废金。因此,法院判决维持社保局作出的《复函》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后,他又向新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年7月21日,老申再次拿到了法院发出的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2005年2月10日,老申又将申诉书递交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书中,老申认为:“申诉人的工伤是在文件生效前即1980年12月发生的事故,直至1992年才认定工伤,评残于2002年11月,文件已经生效,这种情况应当按新规定办。”几天前,老申的申诉被法院驳回。

  伤了手指怕问老板

  蒙先生是一名在南宁市竹溪路参与施工的农民工,1月28日,他在切割木板时,被突然吊起来的手提切割机割伤了左手的3个手指。到医院进行治疗后,经诊断,3个手指中,一个伤及骨头,另两个肌腱被割断。在医院住了6天后,花去5000多元医药费的他实在没钱再住下去,于是提前出院回了家。一个月后,蒙先生的伤口虽然痊愈,但他却发现这3个手指不能弯曲了,而且没了知觉,不要说干活,就是拿东西都拿不了。蒙先生告诉记者,直到现在,他都是呆在工地里什么活也干不了,对于记者向他提出先去劳动仲裁委作工伤鉴定的建议,他却因身无分文而望而却步。他说:“我一分钱也没有,哪里敢去作什么鉴定。”记者问他,从事发到现在为止,都采取过哪些措施?蒙先生说:“我受伤后,项目经理都没来看过,后来我打过两次电话给他,直到前天我才打通了,他当时在电话里说会派人来跟我商量,可到现在也没人来。我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令人纳闷的是,当记者提醒蒙先生再打一下项目经理的电话追问情况时,蒙先生却显得极其为难。经记者一再追问,支支吾吾的蒙先生才道出了自己为难的原因,他说:“我很为难,我不敢老打他的电话,因为我很害怕。”记者问他怕什么,他说:“我怕自己说错话,电话打多了,会把他惹恼,他反而不会积极地处理这事。”当记者问蒙先生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时,蒙先生表示会继续与该项目经理联系。

  :工伤索赔程序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当工伤发生后,当事者应当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进行工伤认定后,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医疗费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作者:彭宁莉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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