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多元存款2天内“蒸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1:59 云南日报 | ||||||||
存款人将银行告上法庭 在文山县城做生意的谢本庆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才存进银行2天的79000元存款,在存折和卡没遗失、密码没泄露的情况下,竟然蹊跷地被他人取走。目前,谢本庆将其存款的某银行告到了文山县人民法院,该院已受理此案。
据谢本庆介绍,去年11月25日,在文山县城做生意的广西灵山县人谢本庆用自己的身份证在该县城某银行营业所开立一个账户,并办理了对应账号的电子借记卡一张;同年11月29日,谢本庆向自己的存折账户内存入人民币79000元,银行营业员收讫他的款后即办理了相关手续,并交付一张存款回单由谢收执。第2天(11月30日),谢本庆之子谢宏鑫持其父的借记卡到某银行营业柜台欲取出4000元备用款时,却被告之账户上仅有存款50元,余额不足不能支付。获悉此情后,谢家父子感到非常震惊,迅速与银行有关人员进行交涉后,于同年12月初向当地警方报了案,并将相关物证原件交由警方扣押。 谢本庆生气地说,那蹊跷“蒸发”的79000元存款中,除了自家多年做生意的部分积蓄外,有一部分钱是向朋友借来周转生意暂时与自家的积蓄一同存入银行的。谢本庆还说,因为与银行协商未果,无奈才从广西南宁市请来律师,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蒋天灿(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