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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破烂男子屡次迷奸同行获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2:22 新华网

  警惕!有人利用“迷魂药”作案

  常听人讲:某某被吐了一口气或拍了一下肩,或敬上一支香烟或饮料什么的,其人就会迷迷糊糊的,任人摆布……对此,你多半半信半疑。然而,昨天,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利用“迷魂药”实施的强奸案,证实了人们所讲绝非仅仅是传言。受害妇女韩某由于吸了被告人张某自己配制的一根香烟,就迷迷糊糊遭到对方强奸。被告人张某因此被太
康县人民法院判处8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张某,男,太康县人,今年47岁,文盲,独身,靠捡收破烂为生。受害人韩某也是太康县人,现年50岁,有丈夫和儿女,也是靠捡破烂为生。2004年12月3日,张某在太康县南关河堤上碰到拉架子车捡破烂的韩某,就主动上前搭话:“大姐,你抽支烟吧!”说着从身上掏出一支“许昌”牌的香烟,递给韩某,韩某见是同行,毫无戒备地接过烟,吸了几口之后很快就感到头昏沉沉的。一会儿,张某对韩某说“走,咱们一块去收破烂吧!”韩某就在迷迷糊糊中同意了,不知不觉地居然跟着张某到了张某的住处并被其强奸。清醒后,韩某立即向公安机关告发,张某很快被抓捕归案。

  张某供述,自己将配制的药物,事先放在香烟过滤咀上,当发现作案目标之后,就主动靠近,以问路、打听人、套近乎等为借口搭讪说话,并乘机递上一支带药的香烟。对方吸后,便会任其摆布。张某还如实交代了1989年、1999年曾先后三次以同样的手段在周口市的项城、淮阳、扶沟三县捡破烂期间迷魂另外三个捡破烂的妇女,进而实施强奸,并两次被法院判刑的事实。作者:胡晓瑜(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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