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拒不履行 法官上门拆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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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5:22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8日消息:今天上午,虹口法院执行庭法官与消防、警方等人员齐集海门路远虹大厦,拆除12楼戴家的违章建筑,恢复消防公共平台天井原状。此前虹口法院对此做出一审判决,但被告戴某拒不履行。 远虹大厦是商住两用楼,每层有两个消防公共平台。2004年4月,业主戴某装修住房,将原有卫生间的窗户砸开,改建成门;并在其住宅一侧的消防公共平台上砌墙,将本来是住
戴某的行为直接影响了大楼其他住户的采光和通风,更严重的是,破坏了大楼的消防平台结构,严重威胁大楼安全。 物业公司多次要求戴某停止违章占用公共消防平台,但戴某均未理睬。物业公司到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戴某拆除违章搭建,恢复原状。审理中,戴某拒不到庭。2004年10月15日,虹口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戴某应拆消防公共平台上的违章建筑物,恢复窗户以及消防公共平台天井的原样,然而戴某坚持不肯履行。 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今天上午,虹口法院执行庭法官到现场强制拆除违章建筑。 作者:李胜南 (来源:新闻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