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相”极度像《古街》 《人生几度秋凉》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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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6:44 新华网 | ||||||||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 通讯员李梅)正在很多电视台热映的电视剧《人生几度秋凉》惹上了著作权官司,在聚宝斋文物鉴定中心工作的刘育新认为该电视剧里的人物塑造、作品结构、故事走向、精彩情节甚至对白等方面都严重抄袭和剽窃了他的小说《古街》。昨天,刘育新将《人生几度秋凉》的编剧、导演陈燕民、北京华风气象影视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矿文工团以及北京中视喜洋洋广告有限公司告到了海淀法院。
刘育新诉称,他是长篇小说《古街》的著作权人,该小说出版后在文学界和市场上都产生了一定影响,并于2000年获得首届老舍文学奖。其后,自己只和一家公司就该小说的影视改编权约定了两年的有限合作,并未许可其他人将《古街》改编成影视剧。2004年6月,由陈燕民担任编剧和导演,第二、第三、第四被告作为联合出品人的电视剧《人生几度秋凉》开始在全国各地电视台播放,其相关音像制品也开始在市场上出售。刘育新发现《人生几度秋凉》中的人物塑造、作品结构、故事走向、精彩情节甚至对白等方面都和自己的小说《古街》极其相似。 刘育新认为,《古街》不是以现实和真实事件为背景创作的作品,该书的人物塑造、故事情节、语言对白,甚至某些古玩品目都是由他虚构或编造而成,充分体现了作品的独创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而电视剧《人生几度秋凉》没有经原著作权人同意,蓄意剽窃其作品内容,严重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刘育新要求四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停止该电视剧的播映、发行和销售,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69万元。 记者今天联系到陈燕民,他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该案的法律文书,只是通过朋友电话了解到了一些案情。陈燕民说,他只有两点基本意见,一是《人生几度秋凉》的人物形象和讲述结构、内容完全来源于他在长期搞创作过程中积累的素材,二是既然对方寻求法律渠道解决问题,他会积极应诉,今天他的律师正在动手术,有关答辩意见会很快提交法院。(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