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案“转嫁”新官赵本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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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8:32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今天,著名笑星赵本山走马上任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但此前从朝阳法院得到消息,因辽宁足球队将北京作为自己比赛主场期间,拖欠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巨额租金未还并单方提前撤离,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已将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共计257万元。 因为辽宁足球队在辽宁当地一直无法找到合适的赞助企业,2002年,辽宁足球俱乐部
2002年2月21日,辽宁足球俱乐部与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签订《体育场租用合同书》,约定租用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及比赛中所需的各种设施(如房间、灯光、广告牌等),用于甲A足球联赛14场比赛的主赛场,租期由2002年至2004年底,租金标准为2002年每场8万元、2003年每场9万元、2004年每场10万元。 双方约定,若辽宁足球队,要按场地租金和租场次数支付违约金及其他损失。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为达到足协规定的标准比赛场地的要求,投入350万元专款,增建了场地灯光、修补了比赛草坪并维修了场地设备。 但自2003年5月起,刚刚踢过前几轮比赛的辽宁足球队在本省球迷的强烈呼吁下,在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擅自撤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再次回归辽宁。此后,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多次针对辽宁足球俱乐部的违约行为与之协商,但对方至今仍未支付欠款,给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此,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将辽宁足球俱乐部诉至朝阳法院。 昨天下午,记者几经周折,与辽宁足球俱乐部取得联系。该俱乐部办公室的一位年轻女员工称“目前还没听说这件事”,无法给记者任何答复。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