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到底)不凝固水泥质量不合格 消费者获赔500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7:03 水母网 | ||||||||
水母网6月9日讯本报5月14日刊发一文,报道了莱山区解甲庄镇孔辛头村村民张允川,买来水泥盖鸡舍,水泥40天没有凝固。昨天,记者见到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报告:张允川购买的水泥不符合标准。 5月28日,张允川将他买的水泥样品送到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指出:该产品3天抗折强度和抗压强度平均值均不符合标准。经厂家与张允川协商,赔偿张允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