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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阴谋人心叵测 这场感情与金钱的游戏如何收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7:03 水母网

  水母网6月9日讯

  离异女陈萍与离异男邓友亮同居了。为与前妻争财产,邓友亮写下两张欠条给陈萍以做假证。结果,陈萍也依样画葫芦,写好四张欠条,趁邓酒醉时,按了手印。之后不久,陈就将邓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欠款十几万元。这场感情与金钱的游戏如何收场?

  ○两张假借条

  2000年秋天,在烟台市区做建材生意的邓友亮与妻子离婚后,通过婚姻介绍所与其小两岁的离异女子陈萍见了一面,之后再未联系。2002年夏天,邓友亮突然接到一刘姓女子的电话,称是陈萍的朋友,说陈萍有意与其交往,并约邓到她家见面。当晚,三人一起吃饭,陈萍留邓在自家过夜,从此两人过起了同居生活。是年秋天,邓的前妻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配财产。这时,陈萍提出自己在法院有熟人,可以帮邓打官司,并帮邓聘请了律师。邓的前妻诉称当初投资建材店是她出的钱。陈萍“指点”邓要他说是他自己出的钱,邓称自己没有经济来源,这样不妥。陈萍又给他出主意,让邓说是借她的钱,并伪造了两张借条,时间分别是2000年2月和3月,借款共计7万元,但两人却是2000年12月才认识的。最终邓的前妻撤诉,官司不了了之,但两张欠条却攥在陈萍手中。

  ○“套”走一套房

  2003年8月,邓友亮准备出国打工挣钱,因资金不足,就与父亲商量将父亲一套全产权的房子转卖给自己。邓以购房为由从银行贷款12万元,准备出国用。得知邓友亮要出国,陈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为他饯行,并请来她的朋友刘女士作陪,两人频频举杯向邓敬酒,很快邓就醉倒了,直到次日早上才醒,陈萍与刘女士已不知何时离去。在后来的官司中,邓友亮称对方借条的手印就是此时被按上的。

  不久,邓友亮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原来陈萍告了他,要他偿还借款。这时,邓友亮才知道陈萍向法院起诉的内容,除前一次的两张借条外,另有两张欠条,共计18.9万元(其中一笔是10万元购房款)。同时,陈萍已申请法院查封了邓友亮的房子和轿车。邓友亮找到陈萍,愤怒指责她的不道德行为,不想,陈萍却痛苦流涕地说,自己不愿让邓出国,只有这样做邓才会老老实实跟她过日子。

  当天,陈萍提出要与邓友亮登记结婚,将其车房过户到她名下,并解释说,反正两人在一起生活,房子过到谁名下都一样。邓答应了。第二天,陈与邓一起到法院解封轿车。当晚,邓友亮将抵押房子在银行贷款的事告诉了陈。陈一再催他还清银行贷款,邓照办了,陈萍主动撤诉,邓友亮则按照陈萍的意愿,以12万元的价格将房子抵顶给她,相对于18.9万元的欠款,还有6.9万元,陈萍给他打了一张收条。拿调解书当天,陈萍就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官司先输后赢

  不久,邓友亮随陈萍在市郊租房同居,期间邓多次提出登记结婚均被陈萍以各种理由拒绝。之后不久,两人闹翻,陈萍将邓友亮赶出了出租屋。

  2004年2月,陈萍以邓友亮不履行还款协议为由,再次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其利息。陈萍向法院出示了5万元的借款条和借款协议以及当日从银行提出现金45000元的凭条。陈还出示了在邓友亮贷款的银行代其交纳贷款利息的收据,邓称还款是自己将家中现金交给陈萍到银行代缴的,因当时两人同居,故没要单据。然而,陈萍却否认两人有同居关系。

  邓友亮称,借款协议是陈将其灌醉后伪造的,他从未向她借款。经鉴定,“协议”上手印为邓右手食指捺印,落款“邓友亮”签名字迹在先,指印在后,结合陈萍提供的个人存折、现金交款单等,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体系,邓友亮应偿还欠款。

  稀里糊涂就赔这么多钱,邓友亮不服,上诉到烟台市中院。市中院认为,陈萍借款协议,虽捺有邓友亮的手印,但协议上文字包括邓的签名均为陈书写,且邓的签字和按手印的时间比协议正文的形成时间提前半年,不能认定为邓的真实意思表示。邓归还银行贷款和利息两张现金交款单虽由陈持有,但此时两人为同居关系,不能以此证实邓向银行交纳的款项是借用陈的钱。而且邓与陈此时正处于11.9万元的借贷纠纷中,陈借予邓5万元后,而没有出具完备的借款手续,此时陈并未主张该笔债权,有悖常理,驳回陈萍返还5万元借款请求。

  (本报记者吴英华)(文中人物为化名)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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