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再次强调不退货中消协认为企业没有履行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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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7:03 水母网 | ||||||||
水母网6月9日讯6月6日,雀巢公司再次口头强调了“不退货”的原则。中消协及法律界有关人士对此表示“这限制了消费者退货赔偿的权利,是一种没有完全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的行为”。 对此,中消协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指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产品一旦经检验证明不合格的,生产厂家应该主动召回或实行退换货制度。如果有消费者在换货时提出退
事件回放 5月27日雀巢奶粉被曝碘含量超标。 5月30日雀巢早知道奶粉有问题,中消协曾给雀巢15天时间说明情况,但雀巢并未及时警示消费者。 5月31日工商部门公布雀巢牌奶粉碘超标,部分超市下架“雀巢3+”。 6月1日就雀巢公司“对其明知奶粉有问题仍然任其上市销售、且不能自圆其说”的行为,中消协指责“企业不能自圆其说”,表示将视情况介入调查并全力支持消费者起诉雀巢公司。 6月6日被曝产品有问题后雀巢公司首次发表声明,消费者可凭单据到购买地点换货,同时声明不退货。 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