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夫妻闹离婚 法官建议大学生应慎对婚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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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8:13 新华网 | ||||||||
“我要谢谢法官,你们挽救了我这场稚嫩的婚姻,我回去要好好跟我妻子生活。”昨天,刚刚“破镜重圆”的大学生小倪对海淀法院的法官说。青梅竹马 上大三时结婚 小倪与小孙可以算是青梅竹马,2002年9月,两人双双考入北京某大学。“我丈夫在高
丈夫不愿分手 此时,妻子小孙认为与丈夫没有共同语言,无法共同生活,感情已破裂,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海淀法院在受理这起首例在校大学生离婚案后,被告小倪向法官表示自己并不愿意与小孙分手的意愿。“我跟她才刚刚结婚,感情根本没有破裂,想重归于好。”小倪说。同时,法官考虑到小孙现在已有5个月的身孕,遂建议原告小孙看到双方身份的特殊性,并为未出生孩子着想,希望双方珍惜夫妻感情,谨慎对待婚姻关系。经过法官的调解,原告小孙同意给丈夫一次和好的机会,撤回起诉。法官劝和 双方重归于好 得知妻子撤诉,小倪万分感激,他向法官表示:“我要积极改正错误,好好待她,并认真完成学业。”妻子小孙说:并不都是丈夫一个人的问题,自己回家要好好反思。法官建议 大学生应慎对婚姻 教育部今年3月29日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这两个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今年9月新学年开始,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就可登记。这样,在校大学生结婚的人数将越来越多。但海淀法院有关法官昨天却建议,在校大学生一定要谨慎对待婚姻。由于双方都尚未踏入社会,心理与社会承受能力较差,且有许多不可预知的因素,这样的婚姻有可能不稳定。据了解,大学生夫妻离婚在北京尚属首例。(信报记者彭信琼) 全国首对大学生结婚 2003年10月,一对在校本科生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登记结婚。据悉,这对大学生是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在校大学生夫妻。两人同读一所大学,趁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实施,他们以联系工作为名从学校开出户口证明,偷偷跑到民政局登记。因两人已到法定婚龄,沙坪坝区民政局为他们颁发了结婚证书。(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