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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少妻的悲剧人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8:26 哈尔滨日报

  实习生 钟爱 本报记者 李永明

  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女,被一群良知泯灭的法盲过早地推进了婚姻殿堂!在长达八个月的时间里,在一个年长她十岁的“丈夫”手中,这个稚嫩的花季生命又经历了世间的更多不幸:蹂躏、堕胎甚至刀伤

  2004年3月,她身着大红棉袄,在泪水中嫁做“人妇”;8个月后,她身中20多刀,带着累累伤痕,一动不动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的“婚姻”,曾轰动过整个乡村;而今,她的不幸,开始令所有村民震惊……

  4月2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惨忍的作案手段令人发指,而当事人双方的特殊“关系”更让法官感到触目惊心———受害者是年仅14岁的小女孩,头部和四肢被砍得血肉模糊;害人者是一个24岁的壮年人,而他竟然自称是小女孩的“丈夫”!

  近日,记者对这起发生在身边的悲剧进行了深入采访,在少女屈辱的泪水背后,一群法盲浮出水面……

  父亲收下3万元彩礼,为14岁女儿披上嫁衣

  母亲早年患病撒手人寰,年过8旬的爷爷体弱多病,傻叔叔生活不能自理;尽管父亲任劳任怨,可依然家徒四壁……家住黑龙江省阿城市某村的少女刘英,有着与同龄孩子不同的生活空间、成长环境。窘迫的家境,让她初中还没毕业就辍了学和父亲一同务起了农。

  2004年1月的一天,一向愁眉紧锁的父亲突然一反常态,乐不可支地把刘英叫到跟前。“临村有人来咱家提亲了,小伙子家有钱,人也挺老实的,爸给你作主了!”几乎没有征求刘英的意见,父亲就把这门亲事定了,而他心急的主要原因是“对方一次性送过来3万元彩礼”。3万,在刘英的父亲面前,不啻于一个天文数字!刚开始刘英不接受,但在亲人的劝说和开导下,她渐渐觉得嫁人才是自己能为家里所做的最大贡献。

  提亲的男方,名叫李福顺,24岁,家境殷实,但长相较差。至于看上刘英的理由,一来父母和媒人极力撮合,他们觉得刘英相貌非常好,虽说只有14岁,可她长得很高,成熟较早,看上去足有十六七岁;二来刘英非常能干活,在田间地头是一把好手。

  3月的一天,在一个被当地人认为十分吉祥的日子,婚礼拉开了序幕,而14岁女孩刘英的噩梦生活也开始了。一阵噼啪作响的鞭炮声过后,14岁的刘英与认识一个多月的“丈夫”李福顺行了“夫妻”之礼。

  婚后失去快乐自由,“少妻”婚后过上梦魇生活

  14岁,正是人生的花季,而这个还不知情为何物、爱叫什么、还没有自主能

  力的女孩,就被一群良知泯灭的山村法盲推进了婚姻殿堂。他们哪里会想到,他们的冷漠和纵容让一个花季女孩过早品尝了人生的苦涩,而这样一场注定是悲剧的婚礼,此时已埋下了可怕的“祸根”。

  “嫁入”李家后,刘英的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公婆”对这个“小儿媳”关心备至,“丈夫”李福顺更是对刘英疼爱有加。

  然而,这一切对于一个渴望同龄人纯真生活的刘英而言,婚后失去的快乐与自由更让她难以忍受。婚后,她与丈夫之间没有建立丝毫感情,相反对李福顺更多地感到陌生和厌恶。

  夜幕降临时,李福顺总是不顾刘英的感受,与她行夫妻之事,这让她苦不堪言。尽管她愤怒反抗,但一个弱小的女子怎能挣脱大她10岁的成年男人那强有力的手臂……在刘英的眼中,自己已经沦为丈夫传宗接代的“工具”。

  2004年6月,刘英怀上了身孕,突如其来的身体变化让她再度不堪重负,然而这却让“丈夫”及其家人喜出望外,让一个只有14岁的少女承受怀孕反应带来的痛楚,大人们再一次显示了他们的冷酷与无情。

  少女自行堕胎,惹怒“丈夫”策动杀机

  见“儿媳”有了喜,婆家在对其加强营养的同时,开始给了刘英一些难得的自由。此时,刘英才有机会回到了久违的同龄人中间,只不过,她的身份已经是一个“准妈妈”了。

  在与朋友的交往中,刘英与同村的张某很谈得来。一次,刘英按照张某留下的号码,给张某打去了电话。就在此时,外出回来的李福顺听到了刘英与张某的对话,看到刘英异常兴奋的样子,联想到刘英视自己如敌人的面孔,李福顺断定刘英一定与张某有不寻常的关系,他怒从心头起,飞起一脚向刘英踹去,猝不及防的刘英重重地跌倒在地。从此,刘英对李福顺更加痛恨,李福顺也更加确信刘英有婚外情,两人吵嘴打架成了家常便饭,刘英身上的伤痕也越来越多。

  2004年11月初,刘英与李福顺再次动手。李福顺不顾已怀孕近5个月的刘英的苦苦哀求,把刘英打得趴在地上半天起不来。不堪忍受李福顺暴力的刘英决心彻底与李福顺断绝关系。她收拾了洗漱用品回到了娘家,面对父亲的苦苦哀求,铁了心的她执意不回到带给她无数恶梦的婆家。同时,她也愈发地痛恨李福顺,并且渐渐地迁怒起腹中的孩子,她开始经常背着家人敲打自己的腹部……11月10日,刘英偷偷到医院做了引产。

  看到自己盼望已久,再过几个月就要出生的孩子被刘英轻易做掉了,李福顺痛苦万分,他的父母更是悲痛欲绝。他们让刘英退还彩礼,然而彩礼钱已被花光。

  气急败坏的李福顺见人财两空,终于出离了愤怒,也失去了理智。11月28日,惨剧终于发生了———

  当天上午9时,李福顺身藏一把刀来到了刘英家。见说服不了刘英,便恼羞成怒拔刀向刘英连刺数刀。刘英的爷爷见了急忙劝阻,此时的李福顺已经杀红了眼,照着老人头部就砍,老人也倒在血泊中。接着李福顺把刘英拖到院子外,又连刺数刀,直到刀柄折断才罢手。看到刘英倒在血泊中,李福顺逃离案发现场,几个小时后,被警方抓获。

  经法医鉴定,刘英的头部和四肢被刺20多处,其中一刀洞穿了肺部。如今,刘英已属重度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4月2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福顺无期徒刑。

  采访后记:泪水冲刷不掉的罪孽

  案发后,面对病榻上痛苦不堪的女儿,刘英的父亲痛悔不已,对于女儿,他愧疚万分。“是我贪心害了女儿啊!”在自责的同时,他还在为女儿今后的生活发愁,原以为靠女儿“出嫁”来改变家庭窘况的他,却亲手毁掉了女儿的一生,同时也把原本不幸的家推向了更为不幸的深渊。

  悔不当初的,还有当了8个多月的“大丈夫”李福顺。娶14岁的女孩为妻,他摧残的不只是一个天真无邪的花季少女,更是对法律无情地亵渎,而由此酿就的一杯杯苦酒,他只有在漫长的牢狱生活中慢慢品尝……自从唯一的儿子被逮捕后,李福顺的父母就开始整日精神恍惚,然而除了后悔外,他们也对惨案的发生还有些不解。“别人家也娶过小媳妇,可人家为啥没出事儿,而这事儿独独摊在我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当地十八九岁的少女就结婚的事时有发生,只不过,像刘英这样只有14岁就结婚的还很少见。当地人认为,只要办了婚礼仪式,就算结了婚,根本不顾及法律是否允许。于是乎,就出现了一个14岁女孩结婚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操大办、村干部竟然熟视无睹的一系列咄咄怪事。当然也恰恰是他们的姑息、纵容和漠视,促成了悲剧的发生……

  “那时我太天真了,以为跟着李福顺从此就幸福了,有了彩礼,家里人就可以不受穷了,可我早早嫁人,早早怀孕最终换来了什么?我现在恨所有的人,包括我爸,为了那笔彩礼,就把我推出家门嫁人;我更恨让我痛苦一生的李福顺。我不知道我的伤能不能完全好,我真想能像伙伴们一样上学!”据了解,经过半年多的治疗,刘英的伤情有所好转,但其精神的创伤却永远无法愈合。(文中主人公均为化名)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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