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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条钢遭查反告质监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8:5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李军)因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而受到查处的南京琼华管桩附件有限公司,以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状告市质监局一案日前由玄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院驳回了琼华公司的诉求。

  琼华公司诉称,去年5月11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来到该公司检查,以该公司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为由,于当年11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地条钢;
没收违法生产的原辅材料地条钢271.09吨;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生产地条钢的模具40根。琼华公司认为,市质监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请求法院撤销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记者了解到,当年5月11日,市质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赶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地条钢,执法人员当即对生产模具、工具及地条钢等物品予以扣押,并立案查处。去年6月11日,琼华公司以正在对被查封的管桩端板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将不再生产地条钢为由,向该局提出解封及减轻处罚的申请。该局经研究同意了解封申请,并将罚款7万元减至1万元。然而,对于该局的手下留情,琼华公司非但不领情,反将质监局告上了法庭。

  (编辑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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