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春晚“诈弹”案宣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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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8:59 新华网 | ||||||||||
被告人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获刑5年 兰义东原为内蒙古牙克石市工人,后到哈尔滨打工,因其对生活现状不满,遂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2005年除夕之夜(2月8日晚)8时28分,兰义东向中央电视台总值班室打电话,称正在向全球直播的春节晚会现场被人安放了数颗炸弹。 中央电视台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并迅速启动了安全防范机制,公安、武警部门动用了大量警力对晚会现场及周边的重点部位和每个角落多次进行地毯式搜索检查,以确保春节晚会播出万无一失。后被证实该报警电话为虚假信息。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2005年2月11日,兰义东在哈尔滨市道外区被捕获。 哈市南岗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兰义东选择春节晚会直播之时故意向中央电视台编造虚假的恐怖信息,严重破坏了中央电视台正常的运行秩序和社会秩序,其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却险使一台精心组织、投资千万元的晚会停播,造成了恶劣的政治、社会影响,应从重处罚。故判决被告人兰义东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悉,被告人兰义东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贾晋璇 记者郭毅 李丹(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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