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捐”暗“卖” 人体器官非法交易猖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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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9:05 国际在线 | ||||||||
对于街头巷尾那些形形色色的“办证”、“招聘”小广告,你可能屡见不鲜,可是你见过捐赠人体器官的小广告吗?记者最近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一些医院里就看到不少。 这些小广告都贴在医院的厕所里,上面写着捐赠者的性别、血型和联系电话,看这张,后面还注了“10万”的字样。不是“捐赠”吗?怎么还有价格?这让记者非常好奇,按照
【同期】 记者:喂。 “捐肾”者:喂。 记者:是你要捐赠肾吗? “捐肾”者:怎么了,谁要肾呀? 记者:我亲戚急着换肾,看到你要捐肾,所以给你打电话。 “捐肾”者:什么型呀?是“B”型吗? 记者:对。 “捐肾”者:10万块。 记者:不是捐赠吗? “捐肾”者:是捐赠,但是是有偿捐赠,哪有免费的呀。 “有偿捐赠”不就是“买卖”吗?记者随后又拨打了几个小广告上的电话,得到的答复都是要钱的。随后记者以“捐肾”为关键词在网上搜索了一下,没想到搜出关于买肾、卖肾、帮卖肾的帖子就多达上百条,有的甚至还讨价还价,公开“叫卖”,不少中介也参与其中,显然是一个人体器官交易的网上大市场。 为什么要出卖自己的器官呢?网上浏览结果表明,大概有两种动机,一些人是由于生活所迫,欠债还钱的、父母生病的、儿女求学的等等;还有一些人则明显有好吃懒做,想一夜暴富的嫌疑。 据了解,为挽救他人的生命,志愿无偿捐赠器官的行为在我国是受到鼓励的,但挂着捐赠的名义,实际却是买卖的行为,其性质就发生了根本变化。 【同期】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公卫 如果要成为捐赠,就肯定是无偿的,那么“有偿捐赠”呢,实际上是想打一个法律的擦边球,这个擦边球的一个结果就是,名为捐赠,实为买卖的当事人,获得了非法的利益。 法律人士指出,目前人体器官不是我国法律意义上的物,因此不具有财产性,不能作为物来进行交易,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冠以什么样的名号,买卖器官在我国都是非法的,是被禁止的。 器官买卖暗藏陷阱 器官买卖属于非法行为,而有些人在其中通过充当中介,诈骗钱财,就更令人发指了。 28岁的山东青年小韩,因为生意失败,走上了“卖肾还债”的道路,却屡次遭到中介欺骗。1 【同期】 记者:你给自己肾的价格定了多少钱? 小韩:定了5万,至于为什么定这么低,我只不过就是想向商家一样,一种促销手段,如果我的低一些,我真诚一些的话,我想我的成功率比较高一些。 记者:你为什么要找中介?靠自己不行吗? 小韩:因为现在医院里面不直接接受,有法律规定,你找医院找不成的 话,只能靠中介,彼此都有中间人应该是成功的机会比较多一些。 记者:既然法律都不允许,你为什么认为中介就能办成这种事呢? 小韩:他应该是比我们这些一般的普通人,什么关系都没有的,更有办法。 然而令小韩非常伤心的是,自己的肾脏卖了半年也没卖出去,反倒被自称是中介的人在上海和北京各骗走了两千多块钱。 【同期】 小韩:我给那个中介发过邮件去,结果先要交手续费,就是配型费,需要五千,先交两千五,给他寄了两千五,从那以后,他再不给你回邮件,打电话也不通,打手机也不通。 记者:你被骗了,没想到要报案吗? 小韩:我完全可以报案,人家问你的时候你怎么说呢,就是说你不是说这个是属于违法的吗?或者是法律不允许的吗?那我怎么说呀? 记者在网上看到,类似小韩这样的卖肾者以及那些想买肾的人不在少数,他们一直幻想会有真的中介出现,能帮他们牵线搭桥,做成交易,因此他们沦为犯罪分子的诈骗对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医生指出,做器官移植手术对双方各项指标的吻合程度要求是很高的,私下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目前在医院是绝对行不通的。 【同期】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理事 李炎唐 教授 我自己收到了信,要出卖器官,不下一百封信,我都拒绝了,因为我们国家买卖器官是非法的,另外,卖器官的人思想很糊涂,以为卖一个肾可以卖10万、20万,实际上达不到,没有人买。 兴“捐”压“卖” 专家呼吁加速“器官捐赠”立法 非法器官买卖如此猖狂,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目前我国志愿捐赠的器官太少,器官移植供不应求。 以肾脏移植为例,有关资料统计,我国每年新增约12万的尿毒症患者,其中只有不到3%的人能够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器官的捐赠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许多病人甚至不得不在等待中死去。 采访过程中,经过医生的介绍,记者跟一位等待肾移植的患者家属取得了联系。 【同期】 记者:病人现在情况如何? 家属:我们天天都在盼着,能早点找到可移植的肾。 记者:你们有没有考虑亲属捐赠呢? 家属:查过了,医生说条件不行。 记者:你们没有想过通过其他渠道去买吗? 家属:想过,可又不敢,太乱。 如何改变目前器官捐赠匮乏的局面呢?专家指出,首先要通过宣传教育,打破人们的旧观念,其次,要加速有关器官移植、捐赠方面的立法进程。 【同期】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理事 李炎唐 首先要改变人们对死亡的看法,有的人宁可火化,也不愿意捐器官,这不是浪费吗?我们呼吁大家把器官捐献给那些需要器官来挽救他们生命的人。 【同期】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公卫 在器官捐赠领域,截止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正式的法律,国务院也没有出台相关的行政法规,中国亟待有一部关于器官捐赠,本身所涉及的主体,它的定位,它的流转,它的后续设施,以及类似的相关程序的一部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 【记者现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调查显示,公民对器官捐赠的认同程度,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文明和科技水平。在当前,只有通过国家立法规定严格的器官捐助程序和工作流程,让更多的人自愿加入到捐赠者的行列,才是杜绝非法器官买卖的根本。来源:央视国际/CCTV今天 2(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