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定商家"耗不起" 买双10元"问题皮鞋"索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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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1:14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新闻提示:近日,我市职业打假人吴某在湖北路某超市花10元钱购买了一双“问题皮鞋”,随后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超市退赔1120元。对此,超市方坚决拒绝,并称这一索赔要求简直是“狮子大开口”。记者了解到,以往职业打假人买假索赔,一般都要求“退一赔一”。但像吴某这样买假后提出超过货款100倍的赔偿要求,在全国都不多见。
10元钱买双鞋,索赔1120元 前段时间,湖北路某超市削价处理一批“鹏发”牌皮鞋,每双10元。职业打假人吴某在现场发现,皮鞋上没有厂名、厂址等产品信息,且皮鞋底没有“钢勾心”。随后,他买了一双“鹏发”皮鞋,并立即向湖南路工商所提出消费申诉,要求超市对他进行赔偿。吴某提出的索赔要求分三块:“退一赔一”、付10倍货款、付“最低赔偿金”1000元。索赔金额共1120元。对吴某提出的索赔数额,超市方表示无法接受。该超市业务经理单兵表示,由于工作疏忽,超市将不合格产品摆上了货架,他们有义务积极配合工商部门调查处理。但对吴某的赔偿要求,他们只能按《消法》相关规定——“退一赔一”。 “最低赔偿千元”之争 为何要提出货款的10倍赔偿?吴某说,1999年该超市正式开业时,我市某媒体刊登了该超市的一篇新闻。新闻中称,如果在该超市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超市“以一赔十”。对此,单兵称当时媒体报道有误。超市只承诺过,“在超市现场发现过期食品以一赔十”,而且超市在店堂已明确进行了公告。皮鞋不属于食品,因此不适用这一承诺。对“最低赔偿金”1000元的要求,吴某说,此前很多专家都提出,小额商品遇到消费纠纷,应设立“最低赔偿金”,以鼓励消费者。他购买的皮鞋是小额商品,在进行索赔时,要贴上交通费、误工费等诸多费用,因此他提出1000元“最低赔偿金”的要求不为过,这还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对此,超市方坚称:对于“最低赔偿金”这种没有法律依据的赔偿要求,超市绝不同意。 工商调解未成功 接到吴某的消费申诉后,湖南路工商所迅速受理,一方面对超市进行调查,另一方面积极对双方进行调解。吴某此时表示,事实已经很清楚,没有必要闹上法庭。如果闹上法庭,鉴于超市销售的商品确实有问题,超市肯定败诉。即使法院判决超市赔付的钱很少,但数百元的诉讼费却要超市付。吴某同时表示,不再坚持原来的赔付要求,只要超市一次性赔偿他200元即可。但超市方坚决认为,他们只能按《消法》规定进行“退一赔一”,赔付吴某20元。由于双方分歧太大,工商部门最终未能调解成功。吴某表示,他肯定会通过诉讼来解决此事。 “最低赔偿金”成职业打假新动向? 吃定商家耗不起 买双10元问题皮鞋索赔千元 作者:周爱明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