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原副院长杨多铭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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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3:4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9日电据南国早报报道,原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多铭涉嫌受贿18.5万元一案,根据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经柳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审查,近日向柳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杨多铭在担任自治区高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区高院审理某市公安局长吴某某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上诉案二审过程中,为吴某某案获得改判提供
检方认为,杨多铭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85条的规定,涉嫌受贿,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王克础、陆伟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