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外孙殴打 老太要女儿女婿赔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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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3:4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吴援)前天,湖里区法院受理6旬杨老太的起诉,她要求女儿、女婿为外孙殴打她的行为支付5万余元的赔偿费,其中包括2万元营养费和2万元精神抚慰金。 杨老太说,今年3月9日,现年14岁的外孙小王翻墙到她的屋里,索要杨老太过世丈夫的火化发票遭拒绝后,就掐她的脖子,拳脚相向,打得她住院45天(本报5月14日曾经报道)
杨老太提出,她本来就年老体弱,遭遇这次事件后身体更是透支,因此要求2万元的营养费。而被告作为她的女儿、女婿,长期不孝顺她,而他们的儿子小王是杨老太从小开始照顾到11岁的,长大后却敢翻墙过来殴打外婆,她的精神因此受到打击,杨老太因此坚持要求2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记者问杨老太,把自己的女儿告到法院,会不会导致双方矛盾越积越深,杨老太说,我不怕,女儿如此对待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