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毕业照意外受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3:53 新民晚报 | ||||||||
一大学生状告母校获得赔偿 本报讯(通讯员李学兵记者邵宁)4年大学毕业,拍张集体照本是件高兴的事,可本市一所大学在拍摄毕业照时,一名同学却在搭建的台阶上摔伤。这名学生出院后将母校告上法院。日前,杨浦区法院调解了这起案件,由学校赔偿这名学生医疗费等各种费用2.7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昨天,法院向学生和学校分别发送了民事调解书。
小刘在2000年考入上海某高校,2004年毕业。去年5月21日,学校联系了专门的摄影社,组织毕业班集体留念拍照活动。由于拍摄的学生较多,为方便拍照,摄影社搭建了专用的台阶。可当小刘踏上貌似结实的台阶时,台阶却突然倒塌,小刘从台阶上摔下,结果导致右脚踝骨粉碎性骨折。拍毕业照没拍好,小刘就先进了医院,住院治疗直到今年1月25日。治疗期间,学校为小刘支付了各种花费1万元左右,还派人上门慰问。但是小刘认为学校所付出的费用还远不能补偿她所遭到的损失。今年5月18日,小刘将母校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42000多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在法庭上,尽管学校对小刘的诉讼请求有不同意见,但经过法院认真调解,学校还是和小刘就赔偿费用达成了调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