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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状告北京铁路局讨要发票案判决(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01:46 京华时报
法学硕士状告北京铁路局讨要发票案判决(图)
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王阳) 宣称“要揭开铁路部门发票偷税黑洞”的中国政法大学在读法学硕士郝劲松,先后和北京铁路局打起了两场发票官司。昨天,郝劲松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拿到了一胜一败的判决。

  昨天上午9点开庭的这两场诉讼并没有太多的交锋,庭审于11点10分左右全部结束。在首先宣判的郝劲松诉北京铁路局2元退票费一案中,郝劲松败诉,并承担50元诉讼费。在随后宣判的郝劲松诉北京铁路局列车员打白条一案中,郝劲松胜诉,北京铁路局为郝劲松补开60元发票。
  
  铁路局:他有恶意炒作之嫌

  “我们一直都要给他发票!”北京铁路局代理人昨天在宣判后表示。据他介绍,事发当日,正值春运高峰,列车上的发票不巧用完了。列车员索要郝劲松的联系方式,提出“寄去发票”,但郝劲松拒绝提供地址,坚持索要了这些白条,并挑起了这起“恶意诉讼”。“他有恶意炒作、浪费司法资源之嫌!”
  
  郝劲松:我想堵住偷税黑洞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郝劲松表示:“需要有这样一个胜诉判决,来恢复大家对法律的信心!”据他介绍,自己之所以提起这两起诉讼,是想堵住目前铁路部门的偷税黑洞。“按照铁道部自己公布的数据,全国铁路每年运送10亿人次的旅客。按照人均在列车上消费2元的标准计算,一年的消费额就有20亿元。按照目前5%的营业税率计算,每年至少有1亿元的税收,他们交了这笔税没有?”中国法院网供图
  
  诉讼一  败在专业发票无需监制

  案情回放:去年11月13日,郝劲松在北京站花2.5元购买了一张北京到丰台的火车票。退票过程中,车站收取其2元退票费,并出具了自制的退票费报销凭证。郝劲松认定这一凭证没有套印税务部门统一的发票监制章,不是正规发票,不能报销,要求北京铁路局开具正规发票,并书面道歉。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客运票据的性质为专业发票,无需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由铁道部自行管理,北京铁路局自制的退票报销凭证可作为报销凭证。据此驳回其诉讼。
  
  诉讼二 胜在列车员打白条违规

  案情回放:今年2月5日,郝劲松在北京开往太原的N275次列车上花60元购买了水果、男袜等商品,列车员未开具发票,而开出了3张售货证明。郝劲松认为,列车上卖东西不给发票的行为大量存在,有很大的偷漏税空间,应该制止。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被告关于原告只要售货证明、不要发票的辩解意见,没有证据支持,不予采信。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家发票管理办法,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经营部门应该提供。据此,判决北京铁路局给郝劲松出具60元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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